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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的新知识经济逻辑及其治理(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新闻资讯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18-11-06
摘要:知识经济出现在经济学文献之中已有时日,然而必须看到目前学界对其尚无统一的定义,对其分析也远未形成较一致的理论范式。我们研究认为,有必要结合当代经济学以及相关的跨学科领域的新进展提炼出一个不同于主流新

“知识经济”出现在经济学文献之中已有时日,然而必须看到目前学界对其尚无统一的定义,对其分析也远未形成较一致的理论范式。我们研究认为,有必要结合当代经济学以及相关的跨学科领域的新进展提炼出一个不同于主流新古典经济学范式的、新的知识经济逻辑基础分析框架。这个框架结合了经济学的新兴领域如演化经济学、行为经济学、认知经济学的部分基础视角,同时也融合了如奥地利学派的主观主义方法论、现代复杂适应系统等跨领域方法,其逻辑的一致性体现于对于经济个体“认知”和社会化的“知识”的基础分析之上。

与主流新古典范式比较可以更好地说明这种新知识经济逻辑要点。首先,在基本分析范式上,新古典的核心方法是“静态均衡分析”,而新知识经济强调“动态演进分析”;其次,与新古典的偏好、效用和需求的客观化刻画形成对比,新知识经济强调的是知识的“主观主义”方法论,或者说强调“主体性”;最后,新古典将“信息”“技术”和“知识”以要素方式纳入其分析,体现了一种“物”的分析视角,而新知识经济逻辑则将“具有主体性的知识”视为动态演化的决定因素,从而表现为“人”的分析视角。新知识经济逻辑实际上是一种一般经济逻辑框架,即将传统的经济行为如生产、流通、消费都视为“知识”主导的现象,而“共享经济”“数字经济”等现代模式只不过是更为集中和突出地表现了知识因素的主导作用。

合作与创新的知识模型

哈耶克、马克卢普的知识经济学理论基本要点在于认为知识在社会之中的有效利用是社会经济的核心问题。知识除了客观的、可编码的显性知识之外,还存在着分散于无数个体中主观的、隐性的知识。资源配置效率的深层次逻辑乃是知识增长和利用效率。我们将此理论拓展为更具一般性的社会知识模型:根据默会知识理论定义了个体和社会的知识结构,考察经济社会之中的两个个体之间的交往互动,包括交易、协作、竞争、对抗等一般意义上的经济活动,并将此分析推延至社会整体层面。

我们的知识模型首先将个人和社会的异质性知识结构作出了“隐性”和“显性”知识的划分。其次,分析了这种认知异质性对于一般经济活动的两重作用机制:其一是对于“合作—竞争”的影响,在简化意义上,双方的知识结构越相似,则合作的机会越大,合作的收益也越高;其二是对于“创新”的作用,假设具有不同背景和知识结构的个体容易相互启发,差异越大的个体知识结构越容易引发创新的产生,而相近知识结构则不容易产生。最后,将上述两种对立机制构成的个体认知异质性的“成本—收益”均衡曲线拓展到社会层面,得到社会认知异质性的“认知—收益”模式。

由此框架可以识别出社会整体层面上的知识与合作秩序存在着三类不同性质运动方向。第一类为社会知识结构的转变为组织强化方向,此时社会认知异质性过高,强化共识和合作,改变知识结构减少社会认知异质性可以提高社会整体福利。现实之中可以观察到企业组织的兴起、生产联合、企业一体化等人类社会经济组织结构变化都符合此发展方向。第二类为相反的非组织化方向,表明社会知识结构过于同质化和僵化,社会发展陷入守旧停滞,需要更多地容忍异端,强化知识异质性和创新作用,提高社会整体福利。现实历史之中的文艺复兴、市场化变革等都反映出此类动态方向。第三类则是知识基础进步带来的社会收益曲线上移。交往的扩大以后,社会层面同质性与异质性都得到增强,收益增加;现实社会经济之中,企业扁平化、企业边界模糊化,共享经济模式等发展趋势正反映了此类动态方向。

“共享经济”模式的出现正是此基本模型之中所指出的第三个方向上的进步,即知识基础进步带来的社会收益曲线上移。具体而言,“共享经济”的兴起是以信息技术、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为前提条件的。知识基础进步增加了社会经济网络连接,使得个体经济交往机会大大增加;技术进步在社会层面上起到两方面作用:一方面,个体能够发现更多潜在的具有同质性的合作伙伴,具有合作可能性的社会知识边界扩展;另一方面,个体发现更多的潜在的异质性的合作伙伴,具有异质性创新机会的社会知识边界也大大扩展。

重新认识资本的知识基础

对资本的理解和定义仍然是经济学理论的一大难题,然而在主流视角之中,问题似乎被忽略。正如拉赫曼所指出的,“几乎没有哪个经济学家能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不使用‘资本’这个词”,“但除了一些明显的例外,经济学家们却都已停止追问关于资本的重要问题”。“资本”虽然仍然是一个常用的术语,但在主流理论范式之中,资本的定义及其性质这样的基本问题已经不再被视为重要问题。事实上,即使在学者的正式讨论之中,“资本”的涵义仍然是含混不清的。资本究竟是指物品、价值,还是资金、或者其他什么事物?“资本的数量”的涵义是什么?资本是否可以加总?这些与资本相关的基本问题实际上并未得到解决。

对于“资本”一词的理解,通常是“资金”和“资本品”这两种意义之一,或者是这两者的某种模糊的混合。古典学者中威廉•配第将流通中的货币理解为资本,杜尔哥认为资本是积累起来的流动的价值,近现代的经济学者则多强调资本的资本品方法,即将资本视为生产赖以进行的物资资料。正如拉赫曼所指出的,“经济学家所使用的‘资本’一词,并没有一个明确无误的含义。有时候这个词表示生产的物质资料,有时候是指其货币价值,有时候它表示可用于租赁和购买这些资产的货币总量。而对于某些经济学家来说,‘资本’就是指未来收入流的现时价值”。

我们此前对《资本的秩序与哈耶克认知图式》的研究表明,仅仅从资本的“资金”和“资本品”的属性划分完全无法揭示“资本”的动态性、主体性方面的特征。由于企业家各自的主观认知的不同,同样的物资能够带来的收入流完全可能大不相同。而在一般对资本品的理解之中,资本就是能够带来收益、或者产品服务流的存量,资本的这种属性似乎与其物理属性一样是客观的,与旁观者、实施主体完全无关。借助于这样对资本的抽象,经济学才能够对于资本和生产展开均衡分析。主流理论典型的处理方式如索洛模型将资本视作同质的生产要素,资本K和劳动L在生产函数中仅仅是数量上差异,而没有质的区别。在这种观点下,资本品可以被完全替代。然而,在奥地利学派的主观主义视角之中,物资资料作为资本是有主体的,即针对某些特定的个人或者企业家而言,这些物资才是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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