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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的新知识经济逻辑及其治理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新闻资讯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18-11-06
摘要:“共享经济”的新知识经济逻辑及其治理

引子:“愤怒的小鸟”与“共享经济”

根据大众传媒观点,我们已经身处“移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上曾经流传着这么一个笑话:“你的手机运算能力相当于阿波罗登月时NASA所有计算机运算能力的总和。但NASA把人类发射到了月球,你却发射小鸟去砸猪。”这里的“小鸟砸猪”指的是著名的手机游戏“愤怒的小鸟”。这个笑话看起来荒谬可笑,但却是真实的。这个真实的笑话恰恰反映了新兴的作为“知识经济”的“共享经济”所要解决的经济问题,同时从某些方面也反映了“知识经济”的一些本质特征。

计算机、互联网、信息技术等等领域的迅猛发展,导致的一个事实就如上述笑话所言,几乎我们每个人都掌握了潜在的巨大经济资源——在这里也就是我们的手机、电脑的强大计算能力。反过来看,这也意味着我们存在着巨大的资源闲置或者浪费,我们的手机和电脑,即便不用于“小鸟砸猪”,在大部分时间内也是闲置的。如果将阿波罗登月计划所消耗的计算资源与我们手中普通的手机相对比的话,我们更能感受到这种资源浪费的惊人。

如何解决这种巨大的资源浪费?一个显而易见的思路就是通过互联网将这种闲置资源“共享”。事实上,确实已经出现了如利用个人电脑的闲置计算能力来进行“区块链”计算、科学家利用网络游戏让游戏用户进行“分布式计算”参与到科研项目之中等应用。在某种意义上,这些都与“共享经济”模式相符。

“共享困境”与治理难题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移动互联网等领域的进步,“共享经济”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崛起,也为社会经济带来了新挑战,某些领域甚至陷入了“共享困境”,同时也为政府治理带来新的难题。

“共享困境”突出地表现在“滴滴网约车安全事件”“共享单车围城成灾”等等现象之中。滴滴网约顺风车作为一种“出行”与“乘客”的信息和知识匹配平台,高效地利用了“汽车”与“司机”这样的社会离散资源,经济个体实际上可以较为自由松散地选择以“生产者”或“消费者”的身份参与到此经济模式之中,从而成为共享经济的一个典范。然而,也正是这种“自由”和“松散”的结合,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对于“生产者”一方的责任约束也较为松散,滴滴平台将自己责任限于“信息”匹配,而并不将“司机”行为视为自己的代理人。

共享单车的共享困境体现在政府治理和企业治理两个层面。在政府治理层面,大量的共享单车违规违法占用人行道、行车道等公共空间,同时大量的废弃堆积共享单车又占用了城市储备空间,形成了令人触目惊心的所谓“共享单车坟场”。在企业治理层面,共享单车平台难以约束共享单车用户,在合理合法使用和停放车辆、保养保护等方面都无法形成责任与权利的对称关系,从而对企业自身也形成了难以弥补的成本和支出。

“共享经济”在其定义上具有模糊“生产者”与“消费者”的边界的特征,或者说将集两者为一身,从而在两方面都获得经济“剩余”的巨大增长。从上面两个案例可以看到,“共享”的基本特征,也就是“生产者”与“消费者”的融合特点在提供了充分发掘利用社会经济资源的正效应的同时,也为其契约责任的弱化产生了原动力。

在外在表现上,共享经济与所谓“平台经济”“互联网经济”“数字经济”紧密联系到一起。考虑其他一些新经济问题和现象,如以“拼多多”为代表的电商平台曾因一些因素受到质疑、互联网金融P2P平台的接连关闭引发恐慌等等,我们发现这些新事相和新问题具有“知识经济”的共性。

常言之,“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对于理论分析而言往往如此。主流经济学对于共享经济的分析主要集中于“规模经济”“交易成本”“信息不对称”等这样一些思路。而对于上述“共享困境”及相关的企业和政府治理,传统思路往往从“垄断”“资本的逐利性”等视角出发寻求解答。

这些分析思路各自抓住了共享经济的一些重要特征,然而这种种机制在传统经济之中存在已久,何以解释共享经济在信息科技和互联网时代才真正成为现实?传统经济学理论可能忽视了共享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知识经济的观点。虽然“信息”“知识”与“技术”等概念近年来已经逐渐通过“信息经济学”“新增长理论”等方式进入到主流经济学分析框架之中,但需要看到主流的静态均衡范式特别是对于“知识”的主观性、动态性分析不足的局限。“信息”与“知识”恰恰难以如同其他“劳动”“资本”这样的要素进入到静态既定框架的生产函数、增长模型之中。甚至,从新的知识经济框架来看,“资本”“劳动”等基本概念也有待于更深入地分析和理解。主流视角对于“共享经济”的监管困境也充分暴露了其局限性。从“微软反垄断案”到“Uber”“滴滴”反垄断案,主流产业理论一直难以提供一个明确而自洽的反垄断逻辑和标准。“资本的逐利性”则更是一个监管者面临的两难问题——否定其合理性则导致企业发展和创新动力不足,反之则陷入类似滴滴困境。

我们认为,也许可以适当拓展其他的视角,特别是从“知识”本身的视角来寻求一些解释和启发,而并不需要完全否定主流理论和框架的作用。从现实来看,显而易见的是,“信息”与“知识”在“共享经济”“平台经济”“数字经济”之中逐渐成为最具革新性和主动性的要素。“共享经济”的崛起正是“信息”与“知识”要素作用彰显的一个典型表现,共享困境及其治理也应当并且能够从其“信息”与“知识”视角获得一些具有启发性的参考。

新知识经济逻辑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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