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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槽罐车爆炸事故搜救结束!液化气威力巨大太吓人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新闻资讯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20-12-03
摘要:6月14日上午,浙江省温岭市政府就G15沈海高速槽罐车爆炸事故召开首场新闻发布会。据初步调查,6月13日下午,牌照为浙CM9535的液化石油气槽...

浙江槽罐车爆炸事故搜救结束!液化气威力巨大太吓人

6月14日上午,浙江省温岭市政府就G15沈海高速槽罐车爆炸事故召开首场新闻发布会。据初步调查,6月13日下午,牌照为浙CM9535的液化石油气槽罐车,由宁波开往温州,行驶在G15沈海高速温岭市大溪镇良山村附近时发生了爆炸。

截至6月15日7时许,共造成20人死亡。各医院在全力救治伤员,其中伤势较重人员24人,生命体征平稳。现场大规模搜救工作已基本结束,后续搜救及各项善后工作正在进行。

一辆装载量约为20吨的液化石油气(简称LPG)槽罐车为什么会发生爆炸?爆炸时为何会引发如此巨大的危害?

▎液化石油气被列为“易燃气体”第一名

液化石油气是丙烷和丁烷的混合物,并伴有少量的丙烯和丁烯等。通常会加入一种强烈的气味剂乙硫醇,这样,一旦泄漏会很容易被发觉。

今年6月初,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液化石油气被列为“易燃气体”第一名。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液化石油气产量4135.7万吨,同比增长8.8%;表观消费量为6069万吨,较2018年同比增长8.6%。

中国液化石油气的消费需求主要分为燃料和化工。其中,燃料比重占总消费的53%,化工占47%。

液化石油气自燃点约为430-460摄氏度,低于天然气650摄氏度的自燃点。液化石油气燃烧的火焰可达1.8万摄氏度以上,爆炸速度在2000-3000米/秒。

数据显示,1公斤液化石油气的热值约为46100千焦,1公斤TNT炸药的爆炸能量约为4200千焦。因此,1公斤液化石油气完全燃烧的热量约等于10公斤TNT炸药的能量。而一颗手雷含有约50克TNT炸药,也就是说,一只家庭常用的满罐煤气罐,爆炸热量相当于3000颗手雷,足以炸毁两层楼房。

▎液化石油气泄漏变成气态,与空气混合发生爆炸

液化石油气的运输方式包括管道运输、铁路和汽车槽车运输、轮船运输,在北方地区,大部分为槽车运输。

槽罐车是一个封闭的罐体,为了分散液体对罐壁的压力,罐体一般为圆柱体;考虑到各类油品热胀冷缩的情况,不能装满。装载液化石油气的罐体有效容积一般是在50—60立方米之间,满载系数约为90%。罐体上部有安全阀,正常情况下,罐体是封闭的。

一般而言,一辆普通液化石油气槽罐车可装载10吨液化石油气,其爆炸产生的全部能量相当于100吨TNT,相当一个小型原子弹的威力。为了安全考虑,一般罐车需要预留15%的容量。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陈奎孚表示,能量并不等同于威力,TNT炸药爆炸反应的时间一般为十万分之一秒,能在极短时间内产生巨大的压力和冲击波;而液化石油气爆炸反应时间约为数百分之一秒至数十分之一秒,产生的压力一般为几十大气压。因此,相同质量的液化石油气爆炸产生的威力小于TNT炸药。

但是此次爆炸为何威力如此巨大?陈奎孚分析说,储存液化石油气的槽罐有15个大气压,一旦罐体、阀门或管路破裂,液化石油气泄漏时就会变成气态,与空气混合,发生爆炸。

“此外,此次爆炸发生在房屋密集区,被炸飞的槽罐车砸塌路侧的一间厂房,并引发了二次爆炸。”陈奎孚说。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刘铁民表示,从经验判断,这次事故很可能是运输过程或者车辆安全设施存在问题。

如果是车辆安全设施存在问题,一般是液化石油气容器的质量问题。

例如,钢瓶偷工减料、生产制造过程不符合要求等,或液化石油气钢瓶未安装必要的安全装置如安全阀、压力计等,也可能是钢瓶超期服役等问题造成液化石油气泄露,导致事故发生。

一旦发生泄漏,液化石油气极易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会从液体瞬间膨胀250-300倍变成气态,产生冲击波。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城市建设与安全工程学院安全工程(消防工程)副教授麻庭光表示,爆炸现场的冲击波非常强。只有液化石油气和空气预混到一定的化学计量比才能发生。也就是说,泄漏的液化气和空气处于“最佳”混合状态,反应非常剧烈。所以,他推断,液化石油气泄漏之后,挥发成蒸气,与空气混合,之后才产生了爆炸。

麻庭光进一步解释说,爆炸发生前,槽罐车可能是先发生了碰撞、翻车等事故,导致槽罐车起火。随后,液化气泄漏、挥发、与空气混合,最后产生了气相爆炸——大爆炸。

麻庭光表示,通常液化石油气泄漏的过程中,不一定会发生爆炸,因此本次事故的泄漏过程、挥发过程和爆炸过程,还有待深入的调研。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是流动的重大危险源

G15沈海高速槽罐车爆炸事故,可能是近20年来最严重的一起运行中的液化石油气槽罐车爆炸事故。公安部交管局表示,经初步调查,发生爆炸的槽罐车未与任何车辆接触,爆炸并非因追尾引发。

我国是危险品生产和使用大国,据统计,每天有近300万吨危险物品在道路上运输。

据天眼查,涉事企业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5日,注册资本59.5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危品货运(凭许可证经营);汽车信息咨询服务;代办汽车上牌、年审手续服务;汽车租赁服务。

天眼查显示,该公司共14条自身风险,开庭公告及法律诉讼共4条,案由均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此外,2016年3月17日至2018年9月13日,该公司有10条行政处罚信息,共被罚款1.41万元。其中有4次处罚内容是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2次因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次因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一次因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还有一次因聘用无法定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近年来,随着化工行业快速发展,危化品爆炸事故也不断增多,2019年国内危化品火灾爆炸事故718起,造成239人死亡。装满危化品的槽罐车一旦发生火灾、引起爆炸,就像点燃了TNT炸药,每次都会引起巨大伤亡,由于化学品的易燃易爆属性,也给“与生命赛跑”的救援工作带来巨大压力。

陈奎孚强调,对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来说,后期维护、管理成本高,企业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加大投入,国家相关部门也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比如为提高车辆运输的安全性,包括危货车辆在内的货运车辆均需要安装后下部防护装置,但该装置主要针对的是防止小汽车追尾钻入货车后下部,对罐车罐体后部的防护几乎没有。车道偏离和前向碰撞预警曾经是推荐安装,部分省份要求全部安装,部分省份没有这项要求。

责任编辑:新闻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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