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资讯网,打造专业的新闻资讯网站!

帮助中心 广告联系

信息资讯网

热门关键词: as  新闻  43  www.ymwears.cn  乐技

六轴超49吨算超限! 交通部下发新规定(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新闻资讯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21-04-21
摘要:第四十八条 : 公路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超限运输车辆不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或者与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不符的,应当予以记录,定期抄告车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第四十八条公路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超限运输车辆不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或者与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不符的,应当予以记录,定期抄告车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单位。

第四十九条  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驾驶人,以及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予以处理。

前款规定的违法超限运输记录累计计算周期,从初次领取《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之日算起,可跨自然年度。

第五十条:因违法超限运输被吊销《道路运输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货运车辆和道路运输企业在1年内不得重新申领,被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的驾驶人在1年内不得重新从事营业性运输。

前款规定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处罚有效周期,从吊销《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之日起计算,可跨自然年度。

第五十一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

(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

(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不一致的;

(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

(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第五十二条:承运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依法给予处理外,并在1年内不准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一)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的;

(二)有2次及以上违法超限运输记录的;

(三)拒不配合调查处理,或者采取暴力抗法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

(四)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

前款规定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处罚有效周期,从作出行政处罚之日算起,可跨自然年度。

第五十三条接受承运人委托的第三人对公路设施承载能力进行验算,出具虚假验算报告的,由公路管理机构通知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并在3年内不准从事与大件运输相关的公路设施承载能力验算活动。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违法行为地或者车籍所在地公路管理机构根据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的所有人依法给予处罚,并提供适当方式,供社会公众查询违法超限运输记录。

第五十六条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第五十七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采取重点抽查、明查暗访、责任倒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第五十八条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现象严重,造成公路桥梁垮塌等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公路受损严重、通行能力明显下降的,交通运输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按照职责权限,在1年内停止审批该地区申报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第五十九条  相关单位和个人拒绝、阻碍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六十条本规定有关行政执法,涉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负责实施。

第六十一条因军事和国防科研需要,载运保密物品的大件运输车辆确需行驶公路的,参照本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二条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

第六十三条本规定自2016年 月 日起施行。原交通部发布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同时废止。原交通部发布的《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征求意见稿请见上文,请于2016年6月2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中物联公路货运分会,我会汇总后向有关部门统一反映。

联系人:陈征

邮箱:glhyfh56@163.com

●  相关阅读:

别心存侥幸 广州加强打击严重超限车辆

疯狂的超载车 50辆货车集体冲关超限站

注:本文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请尊重版权保留出处,一切法律责任自负。卡车之家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卡车之家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责任编辑:新闻资讯网

信息资讯网版权所有

新闻由机器选取每5分钟自动更新

QQ:1453123369